(檳城9日訊)行動黨秘書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說,民聯最高領導層會議重新確定2009年三黨一同簽署的民聯共同政綱,以及民聯根據三黨的共識運作。
他說,吉蘭丹伊斯蘭刑事法及地方政府選舉課題,必須經過民聯最高領導層的討論。
“我們將在幾個星期后的一個特別領導層會議,討論這兩項具爭議性的議題。”
林冠英也是檳州首長,他今日發文告說,行動黨在恢復地方政府選舉方面,立場鮮明,而地方政府選舉也隱含在2009年12月民聯的共同政綱,文件使用“加強地方政府民主”的字眼,也明確出現在2013年全國大選檳州民聯競選宣言,同時也特別提到推行地方政府選舉。
“2013年全國大選,雪州民聯競選宣言也特別指出,通過漸進推行地方政府選舉促進地方分權。這是經過三黨在各自州屬內同意的。同時,民聯中沒有任何一個政黨曾經在他們的常年大會上,提呈反對推行地方政府選舉的動議。”
不過,他說,行動黨願意讓民聯最高領導層討論地方政府選舉,至于丹州伊刑法,伊黨承認這些法律並不存在于民聯共同綱領或民聯大選宣言,但該黨宣稱,這些法律早在90年代通過,當時民聯還沒有成立。
他重申,民聯最高領導層會議非常重要,而這項會議必須基于民聯是在決策共識下運作的原則。
另一方面,他指國陣是一黨坐大的情況下運作,已拋棄包容性以及不分種族、宗教的馬來西亞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