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偷車無業漢囚7個月

(吉隆坡9日訊)22歲華裔青年今日在推事庭上被控偷車時,俯首認罪,推事判處被告監禁7個月,刑期從逮捕日即1月15日算起。

被告李文傑(譯音,無業)被指在今年1月14日晚上8時30分,在吉隆坡蕉賴六里村某間房屋內,被發現非法擁有賊贓即1輛價值5萬令吉的第二國產車ALZA休旅車,牴觸刑事法典第411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辯護律師在求情時,指被告尚年輕及單身,希望推事賽夫拉馬能輕判,但此案主控官萊哈娜副檢察司則說,被告擁有很多犯罪前科,無心悔改自己的過錯。

推事基于被告連續幹案的行為,判處被告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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