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哈拉訴林冠英案誹謗.查哈拉:“種族主義婆婆”詆毀 “林冠英害我挨罵”

(檳城11日訊)檳州反對黨領袖拿督查哈拉,針對“種族主義婆婆”字眼起訴檳首長林冠英誹謗案今日開審,查哈拉指林冠英的用詞已詆毀其聲譽及公信力,導致她被公眾謾罵,令她痛心、尊嚴受損及覺得受辱。

她說,她已給機會林冠英道歉,但林冠英只是針對“婆婆”字眼道歉,卻仍堅稱她是“種族主義者”並公開重複該番言論。

“我沒有選擇,唯有採取法律訴訟行動,向林冠英索取嚴重損失賠償,也向法庭申請禁令,禁止林冠英重複發表此番言論。”

她說,這項訴訟案也提醒人民代議士,不該把人民的課題當成政治遊戲。

查哈拉起訴林冠英案,今日在喬治市民事法庭開審,查哈拉以證人身分供證時,如是指出。

她說,林冠英于2013年12月9日,在檳州立法議會會議后召開記者會時,以她在議會上挑起地方政府對付小販的執法行動,及木蔻山上出現許多神廟的課題,指責她是種族主義及含有惡意(jahat),但她當時的言論與種族無關。

她解釋,在對付小販課題上,她僅針對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曹觀友的議會書面回答,要求州政府回答,檳島市議會是否選擇性執法;在木蔻山課題上則只要求州政府進一步解釋,沒指責州政府已發出任何批准,卻被形容為種族主義、含有惡意及撒謊。

此案由司法專員拿督諾丁哈山審理,查哈拉的代表律師為拿督加哈貝丁;林冠英的律師則是拿督穆勒里。

國陣檳州主席鄧章耀及國陣成員黨領袖,如沙里夫、奧馬、胡棟強及陳詮峰等前來聽審。

新聞背景

取締攤位引發口水戰

2013年12月9日召開的檳州立法議會會議上,查哈拉在議會廳內參與辯論時,要求州政府解釋,為何檳島市議會取締清潔海濱的非法馬來小販攤位,卻未取締峇眼阿占非法華裔小販課題。

林冠英同日在州議會外召開記者會反擊,形容查哈拉為“種族主義婆婆”。

查哈拉接著在隔日(10日)要求林冠英道歉,林冠英同日下午發表文告,針對他稱檳城反對黨領袖查哈拉是“種族主義婆婆”時”使用“婆婆”的字眼,向對方道歉,但改稱她為種族主義分子。

林冠英在同一文告中,批評查哈拉謊稱他批准島上的媽祖廟,及批准將木蔻山改名為媽祖島,而炮轟查哈拉的謊言制造宗教矛盾,但事實上根本沒有媽祖島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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