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以丹斯里哈德南為首的6人反貪污委員會評估運作小組建議政府,制定一項公務員行為失當條款,以有效和全面肅貪。
哈德南也是前總審計司。他說,考量到我國近期的發展步伐,該會認為政府有必要制定上述條款,以有效解決總審計司經常點出的紕漏和資源浪費問題。
他說,總審計司報告點出的弱點,大部分為高價購買物品,以致外界認為相關當局貪污和濫用公款,媒體也大肆報導。
任期即將屆滿的哈德南,今日主持該會最后一次會議后,在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對付態度敷衍公僕
出席者包括反貪污委員會評估運作小組成員拿汀阿米娜、賽諾賽阿末教授、瓦特三都曼和拿督占馬尼。
哈德南說,該會認為這項條款能對付沒有誠信和工作態度敷衍的公務員,因為所引發的問題,是無法援引貪污法律對付他們。
他說,儘管反貪會建議任何無法帶上法庭處理的個案,就必須採取紀律對付行動,但根據反貪會數據和公共服務委員會分析,多項反貪會提及的個案,最終僅以“行政警告”了事,根本無法彰顯他們嚴正解決貪污的決心。
他說,從2012年至2014年,政府機構共就反貪會提出的688項投訴採取行動,但其中288項是警告、罰款(69項)、扣薪(16項)、展延加薪(36項)、降薪(31項)、降職(31項)、革職(25項目)、釋放(49項)和其他(227項)。
他說,該會建議政府採取嚴厲行動,不妥協紕漏問題,並將上述條款建議納入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
反貪會6年表現有進步
哈德南說,根據反貪污委員會評估運作小組觀察,反貪會在過去6年的表現有進步,且正面形象也大大提升,逐漸成為公眾能信賴的單位。
“反貪會官員的工作模式轉變了,調查方式有變得更專業,以前會被人指調查方式不友善且很粗暴,如今沒有了,至少去年沒有接到這樣的投訴。
“以前,反貪會是獨立作業的,但如今是以團隊方式展開調查行動,即與警方和國行合作。”
他也說,打擊貪污的同時,他們還需應付“印象”問題,因為外界認為當局是選擇性提控,但他駁斥沒有此事,更重申該會在處理案件時是一視同仁,沒特別去歸類“大魚”或“小魚”。
另外,他也說,自從成立了專門處理貪污案件的法庭后,犯人定罪的機率高達80%。
他補充,貪污變得越來越複雜和具結構性,這也是反貪會官員需要應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