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人權委員會主席丹斯里哈斯米就“學生改信伊斯蘭”事宜,認為未成年學生和孩童在父母不知情下改教,是違反家長與孩童人權,且是違憲的舉動。
哈斯米今日發表文告時指出,該會擔心會出現越來越多涉及未成年學生和孩童改教的現象;他呼籲政府解決未成年孩童改教的問題,並鼓勵當局就此事舉辦對話會。
他說,儘管該會歡迎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長沙菲益阿達承諾,即沙巴和砂拉越學府將撤回或重新制定條款,確保非穆斯林學生不會信奉伊斯蘭,並重申人權委員會立場,即所有學生有權在不受歧視下,自由接受教育。
“憲法第12條款,保障人民在不受歧視下自由接受教育,且兒童權利公約(CRC)的第28及29條款也闡明相同內容。”
他說,所有教育機構應該鼓勵一個能促進交流和團結的環境,讓國家邁向和諧。
他說,該會希望所有教育機構,能為學生營造一個不偏袒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