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料知识产权上诉案 三司无暇3月续审
(布城13日讯)全马首宗“还债金”神料产品知识产权上诉案,今天因上诉庭法官需审理另一宗案件,展期至今年3月27日续审。
上诉人诸葛孔明有限公司是在2008年8月31日,在吉隆坡高等法庭针对荣隆有限公司出版的“还债金”金银纸,提出诉讼。
2012年9月27日,法官宣判荣隆有限公司胜诉,诸葛孔明有限公司须赔偿前者1万令吉,该公司因而上诉至上诉庭。
全马首宗
据早前报导,荣隆有限公司售卖的“还债金”于2009年被控侵犯神料产品知识产权,被贸消局控上双溪大年地庭,较后被罚款5万1500令吉。
此案是全马首宗有关金银纸版权民事诉讼案,原定于今日审讯,但由拿督希沙慕丁、拿督乌米卡顿及拿督哈密苏旦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基于尚有案件需要处理,因此将此案押后,并择定上述日期续审。
诸葛孔明有限公司负责人兼风水玄学业者林辉鸣(人称苗大大师)今日也列席了解案件进展。
林辉鸣解释,“还债金”是替自己或祖先还债的拜神纸,烧了“还债金”之后,人的命运才会顺坦。
他于2004年,替本身所设计的“还债金”注册,并推出市场,获得极好回响,却因此衍生仿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