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訊)全馬首宗“還債金”神料產品知識產權上訴案,今天因上訴庭法官需審理另一宗案件,展期至今年3月27日續審。
上訴人諸葛孔明有限公司是在2008年8月31日,在吉隆坡高等法庭針對榮隆有限公司出版的“還債金”金銀紙,提出訴訟。
2012年9月27日,法官宣判榮隆有限公司勝訴,諸葛孔明有限公司須賠償前者1萬令吉,該公司因而上訴至上訴庭。
全馬首宗
據早前報導,榮隆有限公司售賣的“還債金”于2009年被控侵犯神料產品知識產權,被貿消局控上雙溪大年地庭,較后被罰款5萬1500令吉。
此案是全馬首宗有關金銀紙版權民事訴訟案,原定于今日審訊,但由拿督希沙慕丁、拿督烏米卡頓及拿督哈密蘇旦組成的上訴庭三司,基于尚有案件需要處理,因此將此案押后,並擇定上述日期續審。
諸葛孔明有限公司負責人兼風水玄學業者林輝鳴(人稱苗大大師)今日也列席了解案件進展。
林輝鳴解釋,“還債金”是替自己或祖先還債的拜神紙,燒了“還債金”之后,人的命運才會順坦。
他于2004年,替本身所設計的“還債金”註冊,並推出市場,獲得極好迴響,卻因此衍生仿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