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14日訊)馬來西亞外籍女傭代理商公會(PAPA)主席符永輝說,政府提高外國人入院抵押金和收取全額醫藥費合情合理,但沒錢的外國人求醫時醫院不能見死不救。
“政府有權這樣做(增加抵押金),如果把納稅人的錢用在津貼外國人身上,照情照理說不過去。”
但他認為,如果外國人有重病,就不可因對方沒錢而不醫治;希望我國政府醫院不要象某些國家,沒有錢就不醫。
符永輝就衛生部通函指從今年1月1日起,調高外國人到政府醫院入院抵押金一事,向《中國報》如此指出。
同時,他也說,該公會至今沒有接到任何會員(僱主)或外國女佣的相關投訴,因此沒有針對此事展開行動。
馬來西亞中小企業公會會長鄭己勝則指出,合法外勞一般有醫藥保險,因此即使政府醫院收取全額醫藥費和增加抵押金也影響不大。
他解釋,所有僱主皆需為外勞購買每人67令吉的“外勞保險”(FWCS)和每人105令吉的 “外勞醫療保險計劃”(SPIKPA)。
“‘外勞保險’是一般病痛、工業意外、受傷等的索賠;‘外勞醫療保險計划’則是針對住院的保險。”
他說,合法外勞受保險保障,非法外勞才是問題,很多非法外勞到政府醫院求醫,醫生本著醫德還是醫治他,但不少在醫生醫治他們后逃跑,因此,增加住院抵押金可預防外國病人為了不付醫藥費而逃跑的情況。
增加幅度200至1100令吉
衛生部于2014年12月29日發出公函,即今年1月1日起,外國人入住政府醫院將提高征收抵押金,增加幅度介于200至1100令吉之間。
過去第3等病房普通疾病入院抵押金是400令吉,現提高至600令吉;動手術和婦科則皆從800令吉提高至1200令吉。
不過,受影響者僅限外國人,本地國民則不受影響,大馬公民可繼續享有政府津貼的低廉醫療費。
外國人入院(政府醫院)抵押金
|
|||
病房等級 | 醫療(令吉)(舊收費/新收費) | 手術(令吉)(舊收費/新收費) | 婦科(令吉)(舊收費/新收費) |
頭等 | (1,400/2100) | (2,200/3,300) | (1,400/2,100) |
第2等級 | (600/ 900) | (1,000/1,500) | (1,000/1,500) |
第3等級 | (400/600) | (800/1,200) | (800/1,200) |
大馬人入院(政府醫院)抵押金
|
|||
頭等 | 700 | 1,100 | 800 |
第2等級 | 200 | 400 | 350 |
第3等級 | 20 | 30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