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訃告輓詞資料 殺手騙徒勒索商人

(吉隆坡14日訊)“殺手騙徒”透過訃告或輓詞刊登的資料,撥電勒索本地商人,指稱若要活命,就須交出一筆“贖命金”,幸騙局最終被識破。

險被欺詐的商人黃炳強(66歲)說,昨日接獲一通來電,對方初時報出他的姓名及公司名號及職位,之后聲稱是殺手,受僱前來殺他,並已跟蹤他一週。

“對方說發覺我是好人,不想殺我,要我付他2萬令吉,他便可以收手。”

他說,他答應對方的要求,並指要見面才交錢,唯對方不肯答應,只給了他一個銀行戶頭號碼,要他1小時內匯錢進去,否則就會出手殺人。

他說,他事后聯絡馬華斯迪亞旺沙區會主席拿督何遠平,他只說了開頭,后者即能複述所謂“殺手”之前說的對白,還告知他這是一場騙局。

“原來何遠平2年前也遇過相同案件,騙徒說話內容幾乎相同。”

他說,知道是騙局后,也比較淡定,騙徒1小時后再聯絡他,他就堅持要對方見面,感謝對方的“不殺”之恩,但對方沒有答應。

他說,他告訴對方不會付2萬令吉時,對方還很氣憤地切斷對話,約10分鐘后又回電,還討價還價,最終說定只需一、兩千令吉就算,若再不匯錢,就會殺他。

“我沒理他,過了整天,他也沒再撥電來。”

生母輓詞取得電話背景

黃炳強說,相信騙徒是透過他約2週前刊登母親逝世的訃告,以及他公司刊登的輓詞中,取得他的聯絡號碼及身分背景,然后向他勒索。

他說,他母親在2月3日過世,訃告是在4日刊登,當時一時不察把自己的私人聯絡號碼刊登在訃告中,作為親友欲憑弔時的聯絡號碼。

“4日晚,公司也刊登一篇輓詞詞,相信騙徒是從中得知我是該公司的董事經理。”

他說,刊登訃告時,廣告代理就已提醒他別放住家電話,當時他沒意識到放私人電話,也會帶來不便。

何遠平也曾遇騙局

何遠平說,他母親于2012年5月過世,家人也刊登訃告,且附上數個聯絡號碼,不久就接到自稱為殺手的男子電話。

“黃炳強的遭遇,與我當年幾乎一樣,殺手也是以‘不殺’為由,要我付錢給他。”

他說,當時他曾感到驚慌,因為他在處理民生投訴時,可能得罪他人而不知,后與殺手交涉過程中,被他發現對方破綻,進而揭發是宗騙局。

他說,當年警方調查后,發現聯絡對方的電話號碼是預付卡,對方所給的銀行賬號,是一名17歲男生的儲蓄戶頭,警方相信該男生也不知情,調查就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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