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为何续抨入狱者 哥宾星促总检察长表态
(吉隆坡15日讯)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严厉谴责,总检察署在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鸡奸案罪成入狱后,仍发表言论批评后者的行为,并认为所有检察官理应在任何司法案件结束后停止发言。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有必要为此做出解释,为何总检察署要在安华入狱后,甚至在没有机会为自己辩解的情况下,公开抨击后者?
他认为,总检察署的残酷和滥权言论,已违反了司法和职业操守,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宪法赋予总检察署权力提控任何人士,但仅此而已,任何人都不能在司法案件结束后,再去攻击无法为自己辩解的人。”
因此,他希望阿都干尼解释,他是否准许总检察署发表相关文告?而我国是否有任何法律允许总检察署继续延续谈论法庭已下判的案件?以及总检察署上述举措是否滥权的表现?
哥宾星呼吁大马律师公会应针对相关事件表达立场。
“我们必须考量并明确设定应有立场,那是因为负责检控的律师发表任何言论的举措,将会影响到整个律师公会成员的声誉,甚至影响到律师应有的职业操守。”
他希望阿都干尼应劝解首席检控官丹斯里沙菲益立即停止对安华的批判,并认为停止批评不会是可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