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5日訊)吉打州水供事務委員會主席拿督峇德魯希山證實,水供抵押金已調漲,唯這調漲在全國都受影響,並非僅在吉州實施。
他說,上述調漲指示來自中央政府及國家水務委員會(SPAM),原本應在去年2月1日實施,不過,州政府用了1年時間研究并提升系統后,才于今年2月1日實施。
“儘管調漲抵押金,不過,廉價屋及組屋最高調漲額不超過100令吉。”
峇德魯希山今日出席活動被詢及此事時說,在該法令第4條文下,宗教場所、非政府組織及政府機構等不受影響,抵押金將不會調漲。
不同領域漲幅不一
他說,在2006年水供服務工業法令(655法令)第84、85及179條文下,中央政府制定了2014年水供服務工業條例(水供抵押金、收費、服務費),並在此條例下檢討、調漲水供抵押金。
“商業、工業及家用所面對漲幅不一,其計算方式是根據過去12個月平均收費,乘以水供服務收費,再乘以2。”
他強調,上述調漲僅是針對抵押金,並非調高水費,民眾勿因此恐慌,因為州內水費仍根據2010年收費制。
他說,全國各州都統一調漲水供抵押金,人民不要以為只是吉州受影響而已。
另外,詢及州內部分住宅區近日頻頻面對斷水及水壓低情況,他指已接獲有關投訴,并已指示達魯阿曼水供公司(SADA)必須確保人民都獲水供。
“水供公司應安排水槽羅厘去受影響的住宅區,好讓人民有水用。”
他補充,州內水壩水源充足,人民不必擔心水供問題。
被斷水須繳RM70恢復水供
峇德魯希山指出,任何因沒有繳交水費而被斷水用戶,必須繳付35令吉斷水費及35令吉恢復水供費,以往用戶僅需繳付25令吉。
他說,以往在655法令第89條文下,民眾一旦接獲斷水通知無須付費,僅需繳付25令吉就可恢復水供。
“在新條例下,民眾一旦接獲斷水通知就要繳付3令吉費用,而斷水及恢復水供費用加起來是70令吉。”
他說,這旨在提醒民眾應在所定日期內繳付水費,以避免被斷水后再被徵收額外費用。
居民收到水費單才知情
公正黨亞羅士打區國會議員魏曉隆,週日(14日)接獲人民投訴后,揭發州內水供抵押金已調漲一事。
有關投訴者在收到水費單后才發現此事,唯漲幅不一,有者調漲40令吉、有者110令吉。
他直指大部分居民或因還未收到水費單,才不知此事,并促請達魯阿曼水供公司(SADA)及峇德魯希山等向人民解釋,為何在百物漲價之際仍調高水供抵押金,這已經增加人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