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警察總長:安華已判罪 不滿者言論適可而止
(居鑾15日訊)副警察總長拿督斯里諾拉昔強調,高庭已有足夠證據,對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的罪狀下判,勸請不滿判決者的行為和言論“適可而止”!
他說,自安華雞姦罪成被判入獄後,每晚都有其支持者手持燭光,出現在雙溪毛糯監獄外,對安華進行聲援,首日的聲援會約有200人到場,昨日則僅約百多人。
諾拉昔今午在居鑾福聯廣場,代表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主持2015年大馬警察總長杯保齡球賽閉幕禮後,在記者會上說話。
他強調,示威者受促勿做出過分行為或發出侮辱性言論,一旦觸犯任何法令,警方必採取行動。
“警方每次都會記錄所有集會的過程,因此只要從所搜集的資料檔案,發現有人違法,那就會根據相關者所觸犯的法令而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