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益:不怕詛咒應驗子孫 “我發誓沒害安華”
(吉隆坡15日訊)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雞姦案首席主控官丹斯里沙菲益強調,他會敢於在清真寺或麥加發誓,當他接手處理安華雞姦案時,他相信安華是有罪的。
他指出,如果他陷害安華,根本就不必等到他死後才下地獄,現在就已經下地獄了。
“就算不發生在我身上,可能也會發生在我孩子或我的家庭成員身上。”
他說,所有證據皆強烈證明安華有罪,連安華的14名律師也無法挑出任何爭議。
“各種陰謀論說法出現,但是這些都是政治伎倆,如果我們想知道一個人有沒有被陷害,那我們就看案情,但是他們並不敢去碰案情。”
沙菲益是在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星期刊》訪問時,這么指出。
他指出,從一開始安華就在說謊,他宣稱沒有出現過在那棟公寓,而是在另外一棟,但是當出示閉路電視片段後,安華馬上呆滯無言,所有安華口中的不在場證據,全部不成立。
“安華宣稱有13名證人可以證明他不在場,但是最後沒有任何一個人被傳召到法庭。”
不敢坐證人欄
他指出,在法庭安華是坐在被告欄,而不是在證人欄,所以控方無法進行盤問,顯然安華是害怕的,而且有所隱瞞。
“通常坐在被告欄的人,都是思想弱而且頭腦不靈活的,但是安華不是這種人,他說話銳利頭腦思路靈活,但為什麼他不敢坐在證人欄?”
他指出,賽夫在審訊期間,都是坐在證人欄內,而且在進行盤問時,沒有說出有誤的證詞。
“所以很明顯的是,安華玩弄太多伎倆,而法庭的情況是明確的。”
想問安華何謂陰謀論?
沙菲益想問安華,所謂的陰謀論指的是什麼意思?是根據他所做過的一切,謀害他?抑或是他沒有做過,但謀害他?
他說,如果安華有做過這些事情,而且有人認為必須調查和採取行動,那麼這個“陰謀論”在法律上不違法。
他透露,賽夫前往見時任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尋求協助,但當時納吉已經婉拒,並要求賽夫去見警察總長,而當賽夫打電話給警察總長時,警察總長要求賽夫不要再打電話來,因為當時認為賽夫是在鬧著玩。
另外,沙菲益要求總檢察長,就前淨選盟2.0聯合主席拿督安碧嘉,發表指責政府把安華送入牢是“嚴重錯誤”的言論,控上法庭。
他指出,安碧嘉指國陣犯下大錯,把安華送入牢,並質疑那難道是國陣的法庭,安碧嘉指法庭屬於國陣,顯然侮辱法庭,應該被控。
不曾否認DNA不是他
沙菲益說,就算是安華代表律師,亦會束手無策,因為證據皆十分強烈;從高庭至聯邦法庭,他不曾聽過安華說過“那不是我的脫氧核糖核酸(DNA)”。
他說,安華只是爭議檢驗和分析DNA的技術,所有被採用的技術,安華都說是錯的。
他指出,在法庭,安華的律師根本就沒有說那不是安華的DNA,那麼其支持者又要爭吵些什麼?
他說,安華有14名律師,但是沒有任何一名律師站出來說,有關DNA不屬於安華。
對於安華太太拿督斯里旺阿茲莎形容安華坐牢是為人民犧牲時,沙菲益說,何來犧牲?如果有犧牲那就認罪。
“安華被迫坐牢,是因為有罪,從一開始他就在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