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看診藥劑店發藥」若落實 病人無需到診所配藥

(吉隆坡15日訊)一旦衛生部接受“醫生看診,藥劑店發藥”的建議,民眾日后無需到私人診所,也可直接到藥劑店配藥。

大馬社區藥劑師協會(MCPG)主席王學興向《星報》指出,該協會和馬來西亞普通醫生公會(MPCAM)、馬來西亞醫藥協會(MMA)、大馬伊斯蘭醫療協會(IMAM)以及馬來西亞藥劑協會(MPS)共5個醫藥領域協會,已于去年就有關議題進行數次討論,並于11月8日的最后會議通過議決,再于該月26日會見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商討有關建議。

“‘醫生看診,藥劑店發藥’自2008年起爭議至今,我們希望能趕在4月份落實有關建議。”

諾希山證實5個組織與他會面,雙方商討藥劑法令的整合及鞏固事宜。

王學興說,若藥劑師獲允許發藥,醫生必須跟循規定採用多目前10倍的藥物種類。

大馬藥劑協會拿督周寧忻說,若藥劑店負責發藥,病人可接受另一批經過專業訓練的醫療專家進一步諮詢,靠此制衡減低處方和配藥失誤。

“我們清楚了解每樣藥物的療效和潛在危險,配藥是種專業藥劑管理,只有受過專業訓練的藥劑師才能勝任。”

大馬醫藥協會主席克里斯納古馬醫生也確認5個組織就該信建議商談,但仍無定案。

雖然藥劑店發藥收費較便宜,但許多病人寧願付較高價格直接向醫生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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