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條例未明 二手房產買家續觀望
(吉隆坡16日訊)市場原本預期消費稅開跑前,二手房產交易量將走高,但基于還沒了解二手房產消費稅程序和條例,買家至今已採取觀望態度。
馬來西亞房地產代理公會(MIEA)主席西瓦山克指出,希望政府和關稅局盡早提供明确資料,以免影響二手房產交易量。
他說,二手房產交易量占很大比重,令吉貶值,油價走跌,若二手房產也淡靜,我國經濟成長或受阻礙。
現簽協議仍難避稅
“我們希望政府和關稅局能盡快向二手房產買賣家與地產代理解釋清楚,讓買家重拾信心,今年二手商業房產交易就有機會維持與去年相同的成長。”
他向媒體講解消費稅對二手房產影響后說:“我們能接受持平趨勢,因為若政府和關稅局不能提供明确資料,交易量一定會下滑。”
西瓦山克指出,很多買家料會趁消費稅開跑前,趕快與賣家簽署房產買賣協議(S&P),以為可以逃過消費稅衝擊,但這並不是事實。
因為政府和關稅局沒列明,簽署買賣協議后,可證明整個交易全面完成。
“另個可能性是,簽署Borang 14才能證明交易全面完成。若這樣,今天進行交易的買家,很大可能需等到4月1日后才簽署Borang 14,那時就需支付消費稅。”
西瓦山克坦言,這些還沒擬定的消費稅條例導致很多買賣家感到混亂,甘願擱置交易。
今日列席匯報會者包括KP Bose私人有限公司稅務顧問達山。
商業房產模糊地帶多
根據現有消費稅條列,二手賣家的商業房產若不屬于生意成本,就不需註冊消費稅,也不符合資格徵收6%,但疑問是,怎樣才知道該商業房產是否歸為生意成本?
達山舉例:“如果我有1間店舖並出租了,5年后(消費稅落實),我把店面賣出去,我需要向買家徵收消費稅嗎?若我沒有賣,我需要向租客徵收消費稅嗎?”
“我當初買這間店面就是為了投資以能增加收入,未計劃拿來做生意,所以也不能說這個店是我的生意成本,我也不用註冊消費稅。”
但他強調,那只是他個人的理解,政府和關稅局可能有另有不同詮釋,但又沒列明。
“目前條例只是說若每年營業額超過500萬就需要註冊,租金是我的營業額嗎?”
達山說,二手房市買賣家對消費稅的了解還很淺,特別是政府與關稅局提供的條例中還存有多個疑問,往后若被發現違反消費稅條件,一定遭受懲罰,所以商業房產賣家們目前真的很迷糊。
“我們希望政府能盡快提供解釋,幫賣家解決問題,以讓整個房市重新活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