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巡回演讲安华案 民行促律师公会澄清
(吉隆坡25日讯)民主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与怡保东区国会议员苏建祥,促请律师公会就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鸡奸案主控官沙菲益巡回演讲,向公众解释安华鸡奸案件的举止是否获允许,作出书面澄清。
林立迎与苏建祥今日就此事向律师公会投报,希望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可尽快澄清,让会员清楚知道,是否受允许向公众讲解有关任何法庭处理案件论据或证据的详情。
苏建祥较后指出,沙菲益涉嫌抵触1976年律师专业法令第94(3)(d)条文,因为该条文阐明,律师不当行为,包括在大马或任何地方专业领域,违反律师公会在这项法令所规定的实践和礼仪。
“同时该条文也阐明,纪律局有权将行为不当的律师除名。”
受询及若梁肇富没有于3月14日举办的律师公会代表大会前作出澄清,他们会否在大会上提及此课题时,苏建祥说,这一切视整件事情进展。林苏两人也是律师公会会员。
另外,针对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日前指巫统对沙菲益上述举止没有异议,林立迎说,副首相代表着联邦政府,换言之联邦政府对沙菲益此举也没有异议。
他说,若真如此,这意味着所有强奸案,特别是涉及未成年的受害者,他们的视频供证将会被律师带到论坛公开,谈论强奸过程,这会对受害者带来影响,是不当行为。
林立迎和苏建祥在联合文告指出,总检察署虽没有就此课题发表立场,但他们相信这是需要厘清的重要法律课题,公会需给予会员一个明确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