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巡迴演講安華案 民行促律師公會澄清

(吉隆坡25日訊)民主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與怡保東區國會議員蘇建祥,促請律師公會就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雞姦案主控官沙菲益巡迴演講,向公眾解釋安華雞姦案件的舉止是否獲允許,作出書面澄清。

林立迎與蘇建祥今日就此事向律師公會投報,希望律師公會主席梁肇富可盡快澄清,讓會員清楚知道,是否受允許向公眾講解有關任何法庭處理案件論據或證據的詳情。

蘇建祥較后指出,沙菲益涉嫌抵觸1976年律師專業法令第94(3)(d)條文,因為該條文闡明,律師不當行為,包括在大馬或任何地方專業領域,違反律師公會在這項法令所規定的實踐和禮儀。

“同時該條文也闡明,紀律局有權將行為不當的律師除名。”

受詢及若梁肇富沒有于3月14日舉辦的律師公會代表大會前作出澄清,他們會否在大會上提及此課題時,蘇建祥說,這一切視整件事情進展。林蘇兩人也是律師公會會員。

另外,針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日前指巫統對沙菲益上述舉止沒有異議,林立迎說,副首相代表著聯邦政府,換言之聯邦政府對沙菲益此舉也沒有異議。

他說,若真如此,這意味著所有強姦案,特別是涉及未成年的受害者,他們的視頻供證將會被律師帶到論壇公開,談論強姦過程,這會對受害者帶來影響,是不當行為。

林立迎和蘇建祥在聯合文告指出,總檢察署雖沒有就此課題發表立場,但他們相信這是需要釐清的重要法律課題,公會需給予會員一個明確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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