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州议会即使通过 丹不会落实伊刑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林吉祥:州议会即使通过 丹不会落实伊刑法

(吉隆坡25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说,即便吉兰丹州下月在州议会通过任何伊刑法法案,也不会在丹州落实伊刑法。



他指出,吉兰丹伊斯兰党的伊刑法法案是在1993年,依据伊斯兰刑事法令制定,但在过去22年都无法落实,因为该法案违宪。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在丹州落实伊刑法的提案,必须先得到国会许可,通过修改联邦宪法,才可能落实。

修改宪法才能落实



他指出,民联最高领导层理事会,已在2015年2月9日会议上议决,下个月丹州议会的伊刑法修正案,以及任何有关丹州伊刑法的国会私人法案,都必须带到最高理事会,因为伊刑法和地方选举并不在民联共同政纲内。

“会议上也同意两项议题都需按兵不动,直到最高理事会开会决定为止。这意味着丹州伊刑法修正案,必须先由民联最高理事会探讨。”

他指出,马华与民政的部长和领袖,若不是无知,就是在假装无知,以便能通过继续的对行动党展开政治攻击。

“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和民政党主席拿督马袖强,会否告诉内阁,如果巫统吉兰丹州议员支持下个月州议会的伊刑法法案,他们俩将马上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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