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翻看日記揭4年前醜事 女兒遭保母12歲兒性侵
獨家報導:梁國俊
(吉隆坡25日訊)媽媽翻看9歲女兒的日記,竟然揭發女兒在4年前,曾經被保母的12歲兒子強姦,震驚不已!
憤怒的媽媽接著馬上帶著女兒到警局報案后,警員隨即把受害者送往醫院驗身,醫藥報告也證實她的私處確實有被撕裂過的舊傷痕,證明她曾經被人性侵犯。
此案于昨午12時許,在安邦班丹英達一座組屋3樓單位被揭發。
據了解,事發時,39歲的媽媽(家庭主婦)在收拾住家時,發現女兒舊日記,在好奇下翻看內容。
不料她在翻看女兒其中一篇寫在4年前的日記后,大吃一驚,原來女兒在日記內清楚記載當年僅5歲的她,曾經被保母現年16歲,即當年只有12歲的兒子強姦。
媽媽接著馬上責問女兒,后者承認日記上的內容全是事實之余,還對當年的事歷歷在目,聲稱“大哥哥(少年嫌犯)”當時只是把陽具插入其私處的淺處,並聲稱她並沒有感覺到痛楚。
嫌犯不認罪
媽媽聽后大為震怒,馬上帶她報警;經過驗身后,證實她確實曾經被人強姦。
受害者家人也曾上門欲向保母和嫌犯興師問罪,不過卻發現她們已經搬家了。
不過,警方后來還是查出了嫌犯的最新住址,並上門將他逮捕。警方相信少年嫌犯當年是在觀賞了色情影片后,模仿戲中的動作侵犯了受害者。
不過,目前是名中四生的少年嫌犯,在錄取口供時,並不認罪。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姦)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