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未隔離生病嬰兒 陪月中心15嬰兒受感染
(吉隆坡25日訊)疑陪月中心未將生病的嬰兒隔離,導致15名嬰兒受感染,至少4名嬰兒情況嚴重,其中一名嬰兒更已被送入深切治療部(ICU),至今5天情況仍未好轉。
健康受影響的嬰兒家長,在事后聯絡上該陪月中心總公司的負責人,但后者卻沒有針對該事件作出任何交代,僅回應會在咨詢律師意見后,召開記者會說明事情,令家長不滿。
被控訴的是位于靈市的一家著名陪月中心,家長懷疑該中心沒把生病的嬰兒與其他嬰兒隔離,導致其他嬰兒患病入院,其中還有一名嬰兒至今仍在加護病房。
其中2名嬰兒的家長陳合發(嬰兒爺爺)與陳義忠(嬰兒大伯)及許劍文(嬰兒父親)與林雪菁(嬰兒母親),今日一同尋找執業律師黃啟斌咨詢法律意見。
沒關心產婦嬰兒
陳合發說,其孫子在13日入住該陪月中心,20日就送入私人醫療中心接受治療,22日醫療中心把孫子轉入加護病房中,至今未康復。
他指出,看到孫子身上的插管,感到很心痛。
“孫子肺部受感染,有很多痰,每天要抽幾次,而且孫子年齡太小,不能一次抽太多,怕會傷到肺。”
他說,其實在進入該陪月中心不久后,他就聽聞在1月29日時,有嬰兒生病,但是陪月中心卻讓媳婦入住,而且嬰兒全安置在同一間房內。
他指出,當初媳婦入住時,簽的是價格7000多令吉的配套,惟因農曆新年期間,需額外添收2000多令吉,而私人醫院的醫療費用也已經6000多令吉。
他抨擊陪月中心唯利是圖,沒有真正關心產婦及嬰兒。
市會沒設陪月中心執照
黃啟斌指出,陪月中心是個新行業,以他過去曾擔任安邦再也市議員的經驗,市議會沒設有陪月中心執照。
“如果衛生部也沒有相關條例監管這行業,執法單位將無法有效監管陪月中心。”
他相信日后會有更多陪月中心出現,執法單位必須加強監控。
“陪月中心是讓產婦與嬰孩居住的地方,衛生條件必須非常嚴格,否則一旦出現傳染病,將令嬰孩受苦。”
此外,他說,從法律角度上來看,事主與陪月中心簽的合約是讓產婦與嬰孩住28天,如今在合約期間,嬰孩患病的情況下,事主可向該中心追討已付的費用及嬰孩醫藥費賠償。
負責人拒回應
家長記者會上曾聯絡陪月中心總公司的負責人,但對方並沒有針對嬰兒受感染一事發表意見,只是要家長到陪月中心查詢。
該負責人也表示會在咨詢律師意見后,才召開記者會交待,惟並沒有說明日期。
陳義忠說,他對對方的回應感到失望。
“他說要召開記者會,又沒說明日期時間,豈不是要我們無限期的等待?”
在本月23日,4名嬰兒的家長曾到陪月中心討說法,惟當時陪月中心職員以老闆及負責人不在國內為由,沒有給予任何交待。
陪月中心職員當天也向警方報案,指上述家長騷擾該中心,同時4名家長也向警方報案,投訴該中心疏忽照顧嬰兒。
要求私下解決被拒
陪月中心曾私下聯絡嬰兒母親,要求私下解決,但遭到拒絕。
陳義忠指出,他們是在19日探訪侄子時,發現侄兒有發燒症狀,惟陪月中心的人否認,只說嬰兒體溫會較高。
“20日弟弟(嬰兒父親)去探訪時,侄子看起來很不舒服,而且還流鼻涕,他覺得不妥就到我家拿溫度計為侄子測量體溫,結果是38度,當天就立即送侄子入院治療。”
他說,在報案后,該中心私下聯絡其弟媳要求解決,不過弟媳並沒有回應。
他指出,對方曾聯絡弟媳數次,惟弟媳都沒有接聽。
要求隔離沒照做
其中一名嬰兒的母親林雪菁說,她1月30日住進該陪月中心時,已經聽到隔壁房間有嬰兒的咳嗽聲,而且還看到職員給嬰兒吃藥。
她指出,曾向陪月中心提出要求,分房隔離生病的嬰兒,惟對方並沒有如此做。
“我看到嬰兒白天是跟母親一起,由母親看顧,但是到了晚上,所有嬰兒仍睡在同一間房內。”
她說,對方也聲稱每月都會有醫院護士來檢查衛生狀況,但是她住了一段時間,都沒發覺所謂的護士出現。
她指出,孩子是在20日送院,目前在特別觀察單位內留醫。
“我之前付了1萬令吉給陪月中心,目前孩子的醫藥費每天要1000令吉。”
她說,本來是要到28日才算滿月,但因發生嬰兒生病的事件,她已經提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