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文件獲簽證入境大馬 2巴國人判監3個月
(亞庇26日訊)2名巴基斯坦籍人士以偽造文件獲取簽證數次入境大馬,今日在地庭俯首認罪,各被判處監禁3個月並罰款1萬令吉。
被告索拉布汗(22歲)被控于2014年9月3日在下南南區商業中心一家雜貨店內,以本地一名女性資料冒充其妻子,以圖從拿篤移民局獲取“多次入境簽證”(MEV)。
沙塔汗(22歲)則被控于2015年2月5日,在其護照內利用另一本地女性資料冒充其妻子,以圖從里甘榜卡士移民局獲取“多次入境簽證”。
2人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偽造件證件當真的使用),並遭扣留于吧巴暫時拘留中心內。
非兩名被告合法妻子
此案法官為拿督依沙巴克里。來自反貪污委員會的主控官阿旺山蘇指出,反貪會調查顯示2名在護照內被冒用名字的女性並非兩名被告合法妻子;並指巴基斯坦人以偽造資料護照申請“多次入境簽證”在沙巴是司空見慣,為嚴重罪行且危機國家安全,請求法官予以被告重罰。
法官指2名被告服刑期滿后,將送至移民局做進一步行動。
另外,2名巴基斯坦籍被告阿筏茲汗(25歲)和山蘇阿蘭姆(30歲)同面偽造文件以獲取“多次入境簽證”指控時不認罪,法官諭令2人案件于3月17日過堂,並扣留在可巴央扣留中心不獲保釋外出,直至案件審訊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