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考一群朋友常識,問擁有非法軍火是何罪,大家認同那是多半會被判死刑的大罪。
如果你的常識也是如此,那你對日前在哥打峇魯發生的兩批人馬爭風吃醋談判開鎗案一定感興趣。
10名嫌犯被控上法庭時,其中3人包括一名警員承認群毆和擾亂公共秩序罪名,該23歲警員被判入獄半年,另兩人坐牢5個月。
非法擁搶的22歲嫌犯因為不認罪,獲准以4000令吉獲保外,你認為他的命運將會是如何?
焦點轉向霹靂州,一名前森林局官員受賄,執法人員搜出他擁有的現款76萬令吉,反貪委員會較後在他妻兒等人的銀行戶頭,發現存有總額超過310萬令吉鉅額存款,全數充公。
他被控上庭時認罪,以你的常識,一宗共逾400萬令吉貪污案,會面對怎樣的判決,罰款是何數目?
告訴你,他被判罰款7萬令吉,若無法繳清罰款,只需坐牢7個月。
再看另一個案件,一名育有5名稚齡孩子的飲食店伙計,也是在同一天被控上檳城地庭,控狀指他去年搶劫一名華裔婦女的錢包。
他認罪后被判入獄3年,如果以坐牢天數來分析,你應該也會認同此案件比以上兩宗嚴重多。事實上,他只搶劫了42令吉的買菜錢!
這些案件只不過讓大家“開開眼界”,加強常識,總而言之,法庭的裁判必受尊重,無論罪或大或小,只要是犯罪都必須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