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德斯分銷伊斯蘭禁書案 經理獲平反喜極而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博德斯分銷伊斯蘭禁書案 經理獲平反喜極而泣

(吉隆坡26日訊)伊斯蘭法庭今天裁定大馬博德斯(Borders)分店經理聶萊娜,被控分銷伊斯蘭禁書案,在不等于無罪下釋放,被告在聞訊后激動流淚。



被告隨后向承審法官莫哈末安然致謝,基于被告欄上沒有麥克風,法官允許她站到通譯員附近說話;她隨后與其上司即大馬博德斯總營運長姚素萍在庭內相擁哭泣。

被告聶萊娜(39歲)是被控于2012年5月23日晚上8時41份至9時45分之間,在谷中城The Gardens Mall的博德斯書局,分銷被列為禁書的《伊斯蘭、自由和愛》,因此牴觸1997年伊斯蘭刑事罪行法令(聯邦直轄區)第13(1)條文。

被告所屬公司Berjaya Books私人有限公司,早前入稟民事法庭要求高庭撤銷聯邦直轄區宗教局的上門掃蕩、搜索和充公有關書籍的決定,並撤銷該局逮捕與提控聶萊娜的決定,獲得當時的承審法官認為不合理而獲勝。



此案主控官再諾較早時就以上述課題,質問被告為何選擇民事訴訟途徑,更指被告的苦惱是被告自己的問題。

此質疑讓被告代表律師羅斯里感到不滿而站起來抗議,雙方更當庭唇槍舌劍,最后法官忍無可忍的要求雙方停止爭論才“休戰”。

羅斯里過后向記者指出,他對于法庭決定感到意外,但認為伊斯蘭法庭是有充分的瞭解聶萊娜案件原則下,才釋放他的當事人。

聶萊娜也感謝媒體的關心,並指此官司讓她變得更加勇敢,她非常感謝家人及公司對她的支持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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