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门牌税须付追讨费 市民不满双重收费
(芙蓉26日讯)拖欠门牌税者除了缴付罚款,也必须承担芙蓉市议会委任承包商追讨欠款的额外费用,双重收费,让市民大感不满。
沉香区州议员吴金财指出,日前接获市民投诉拖欠芙蓉市议会门牌税,除了必须支付罚款,还须支付额外费用,加重人民负担。
据了解,其中一名住在蓬莱园的市民,声称多年来没接获缴纳门牌税通知信函,今年前往市议会缴纳欠款和罚款时,发现需要缴付额外费用,顿时深感不满。
质疑有何权力委任
根据市民的信函显示,每期门牌税需要缴纳171令吉60仙,四期的门牌税共686令吉40仙,另加罚款60令吉,因此需缴纳746令吉40仙。
吴金财说,当时,市民被告知需额外支付57令吉50仙,欠款提高至803令吉90仙,市民拒绝缴纳额外费用。
他说,他周三向芙蓉市议会官员了解后,获悉市议会在去年委任承包商,代为追收市民拖欠的门牌税欠款,但承包商并未作出任何追讨欠款行动。
“我质疑有关当局有什么权力或引用何种条例,委任承包商追讨欠款?为何市议会从未发出通知信或召开记者会,也没有告知州议员,关于聘请承包商的事宜?”
他认为,如今市议会另行委任承包商,造成市民需支付额外收费,变相双重收费,明显是向市民开刀讨钱。
他直言,委任承包商和征收额外费用涉及市民利益问题,市议会有必要向市民交代清楚。
“芙蓉市议会相信是全马第一个委任承包商的地方政府,一旦首开先河,恐怕影响深远,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