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門牌稅須付追討費 市民不滿雙重收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拖欠門牌稅須付追討費 市民不滿雙重收費

(芙蓉26日訊)拖欠門牌稅者除了繳付罰款,也必須承擔芙蓉市議會委任承包商追討欠款的額外費用,雙重收費,讓市民大感不滿。



沉香區州議員吳金財指出,日前接獲市民投訴拖欠芙蓉市議會門牌稅,除了必須支付罰款,還須支付額外費用,加重人民負擔。

據了解,其中一名住在蓬萊園的市民,聲稱多年來沒接獲繳納門牌稅通知信函,今年前往市議會繳納欠款和罰款時,發現需要繳付額外費用,頓時深感不滿。

質疑有何權力委任



根據市民的信函顯示,每期門牌稅需要繳納171令吉60仙,四期的門牌稅共686令吉40仙,另加罰款60令吉,因此需繳納746令吉40仙。

吳金財說,當時,市民被告知需額外支付57令吉50仙,欠款提高至803令吉90仙,市民拒絕繳納額外費用。

他說,他週三向芙蓉市議會官員了解后,獲悉市議會在去年委任承包商,代為追收市民拖欠的門牌稅欠款,但承包商並未作出任何追討欠款行動。

“我質疑有關當局有什么權力或引用何種條例,委任承包商追討欠款?為何市議會從未發出通知信或召開記者會,也沒有告知州議員,關于聘請承包商的事宜?”

他認為,如今市議會另行委任承包商,造成市民需支付額外收費,變相雙重收費,明顯是向市民開刀討錢。

他直言,委任承包商和征收額外費用涉及市民利益問題,市議會有必要向市民交代清楚。

“芙蓉市議會相信是全馬第一個委任承包商的地方政府,一旦首開先河,恐怕影響深遠,后果不堪設想。”

拖欠門牌稅須付追討費 市民不滿雙重收費

(芙蓉26日訊)拖欠門牌稅者除了繳付罰款,也必須承擔芙蓉市議會委任承包商追討欠款的額外費用,雙重收費,讓市民大感不滿。



沉香區州議員吳金財指出,日前接獲市民投訴拖欠芙蓉市議會門牌稅,除了必須支付罰款,還須支付額外費用,加重人民負擔。

據了解,其中一名住在蓬萊園的市民,聲稱多年來沒接獲繳納門牌稅通知信函,今年前往市議會繳納欠款和罰款時,發現需要繳付額外費用,頓時深感不滿。

質疑有何權力委任



根據市民的信函顯示,每期門牌稅需要繳納171令吉60仙,四期的門牌稅共686令吉40仙,另加罰款60令吉,因此需繳納746令吉40仙。

吳金財說,當時,市民被告知需額外支付57令吉50仙,欠款提高至803令吉90仙,市民拒絕繳納額外費用。

他說,他週三向芙蓉市議會官員了解后,獲悉市議會在去年委任承包商,代為追收市民拖欠的門牌稅欠款,但承包商並未作出任何追討欠款行動。

“我質疑有關當局有什么權力或引用何種條例,委任承包商追討欠款?為何市議會從未發出通知信或召開記者會,也沒有告知州議員,關于聘請承包商的事宜?”

他認為,如今市議會另行委任承包商,造成市民需支付額外收費,變相雙重收費,明顯是向市民開刀討錢。

他直言,委任承包商和征收額外費用涉及市民利益問題,市議會有必要向市民交代清楚。

“芙蓉市議會相信是全馬第一個委任承包商的地方政府,一旦首開先河,恐怕影響深遠,后果不堪設想。”

吳金財:何必委承包商
官員可負責追款

吳金財認為,政府官員可負責追討欠款,根本無需多此一舉,委任承包商,呼籲政府和州務大臣展開調查,給予市民合理交代。

他坦言,基于一概不知承包商的背景、名字和作業方式等,因此懷疑有關當局存有黑箱作業成分,希望政府解釋到底以什麼根據為基礎,作為聘請承包商的標準?

他認為,若市民繼續拖欠門牌稅,市議會可以仿傚交通罰款,提控市民上庭。

他也呼籲市民,無論有否接獲徵收門牌稅的通知信函,都必須在2月28日或8月31日之前,自動繳納門牌稅,避免被有關當局罰款。

“我勸告市民暫時不要繳納額外費用,直到事情明朗化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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