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免GST 服务型公寓受惠
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26日讯)大马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说,无论是廉价组屋、中价或高级公寓、包括服务型公寓及围篱高楼住宅社区,凡是分层地契的高楼住宅的管理费,一律豁免消费税。
他说,至于有地产业住宅区则需缴付消费税。
他指出,以前,服务型公寓属于商业性质的单位,之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将服务型公寓纳入政府管辖范围,故今服务型公寓居民也能享获豁免消费税。
早前政府计划在分层地契的高楼住宅管理费中征收消费税,但经过考虑,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末马斯兰日前宣布,所有高楼住宅管理费可免征收消费税,陈钟灵接受《中国报》访问时如是讲解。
此外,理财专家拿督蔡兆源说,祇要是有地产业的住宅区,无论是居民自己组织居民协会、自设保安亭聘请保安,或自行围篱,相关保安或管理费用一律要附加消费税。
之前,面积650平方尺、价值3万5000令吉的廉价公寓与面积700平方尺、价值5万令吉的中价公寓管理费,可豁免消费税。日前,部长宣布高楼住宅管理费豁免征收消费税将扩大至所有类型高楼住宅。
◆管理费豁免消费税的房屋类型:廉价组屋、人民组屋、中价及高级公寓、服务型公寓。
◆管理费征收消费税的房屋类型:有地产业的房屋住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