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免GST 服務型公寓受惠
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6日訊)大馬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鐘靈說,無論是廉價組屋、中價或高級公寓、包括服務型公寓及圍籬高樓住宅社區,凡是分層地契的高樓住宅的管理費,一律豁免消費稅。
他說,至于有地產業住宅區則需繳付消費稅。
他指出,以前,服務型公寓屬于商業性質的單位,之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將服務型公寓納入政府管轄範圍,故今服務型公寓居民也能享獲豁免消費稅。
早前政府計劃在分層地契的高樓住宅管理費中徵收消費稅,但經過考慮,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日前宣佈,所有高樓住宅管理費可免徵收消費稅,陳鐘靈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如是講解。
此外,理財專家拿督蔡兆源說,祇要是有地產業的住宅區,無論是居民自己組織居民協會、自設保安亭聘請保安,或自行圍籬,相關保安或管理費用一律要附加消費稅。
之前,面積650平方尺、價值3萬5000令吉的廉價公寓與面積700平方尺、價值5萬令吉的中價公寓管理費,可豁免消費稅。日前,部長宣佈高樓住宅管理費豁免征收消費稅將擴大至所有類型高樓住宅。
◆管理費豁免消費稅的房屋類型:廉價組屋、人民組屋、中價及高級公寓、服務型公寓。
◆管理費徵收消費稅的房屋類型:有地產業的房屋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