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ETI科技(ETITECH,0118,主要板科技)因抵觸馬證交所上市條例,遭馬證交所申誡,4位董事遭罰款總值2萬2800令吉。
馬證交所發文告指出,ETI科技因無法在特定期限內即2013年6月3日,公布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期間的經審計財務報表,抵觸馬證交所主要板上市條例第9.23(2) 條文。該公司甚至延遲至2013年8月1日,即延遲24個交易天數,才公布2013年經審計財務報表。
根據文告,ETI科技以下已辭任的獨立非執行主席拿督阿末蘇奇立、執行董事許義光(譯音)、獨立非執行董事諾丁莫哈默和已退休的執行董事李佳政(譯音),分別遭罰款介于1200令吉至1萬2000令吉。
馬證交所要求該公司需檢討並確保財務報告的明確和效用度,以及確保所有董事和相關人士,出席符合主要板上市條例的相關培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