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回復11月可動工 路段塌陷沒下文
(新山27日訊)新山彩虹花園古寧路店屋后巷路段去年8月二度塌陷,居民通過行動黨向新山市政局投訴,得到的答案是11月可動工,但至今沒下文,塌陷情況也更形嚴重,居民質疑市政局是否持雙重標准。
民主行動黨士都蘭區州議員辦公室主任文新偉在今日的記者會上指出,彩虹花園古寧慕達路居民陳南貴于去年8月向該黨投訴,指古寧路(近士南邦路段)店屋后巷路段塌陷,他遂于9月2日致函柔州公共投訴局反映,並在兩天后獲回覆。
“該局說已指示市政局處理,並要求對方在9月11日前針對所將採取的行動,告知投訴者與該局,但我們一直未接獲消息,所以我再于30日直接致函市政局,但還是沒消息。”
“后來我在10月初接到投訴局來函,指市政局已回函,表明正進行招標工作,並將于11月份動工,但我們等到今天,還是不見修路工程進行。”
72歲的陳南貴透露,該路段曾于2013年塌陷,並于同年12月完成修補工作,豈料才8個月又出問題。
塌陷範圍擴大
“一般上這類工程都有一年的保修期,我想知道我們去年8月就投訴,那是否還在保修期里,但看來9月時已在招標,等于需重新花錢補路,那是否在浪費納稅人的錢?”
他說,如今塌陷的範圍已從早前的80呎長,加大至100呎,情況令人擔憂。
文新偉希望市政局正視此問題,也希望該區市議員克盡己責,居中協調助居民盡快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