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針灸師疏忽 老婦腿遭紫外線燈灼傷
(吉隆坡27日訊)針灸加紫外線熱敷圖治腿無力,反險賠上一腿!
年輕針灸師被指不專業,為患有“三高”的華裔老婦進行針灸治療時,疑一時疏忽,導致老婦被紫外線燈灼傷出現“血洞”,至今兩個月仍行動不便!
事發后,該醫療中心被指推卸責任,也不願承認其錯失,事主李女士(55歲,高級書記)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投訴,並保留向該醫療中心及醫師的法律責任。
據悉,女事主于去年10月,途經一間位于雪州蒲種的中醫醫療中心時,便諮詢有關患有糖尿病及大腿無力的醫療詳情。
1名20余歲的男中醫師,便建議進行針灸另加“熱敷”治療。
大腿內側其痛無比
該治療是在施針后,使用一盞紫外線燈照射其針灸部位以促進血液循環,加速療程效果。
女事主透露,她被告知一共需進行6次治療,一次療程約150令吉並在聽取醫師的建議后,因貪圖針灸療程無須如煲中藥般麻煩,而決定接受治療。
她說,起初幾次療程並無出現任何問題,然而,在去年12月13日的一次療程時,她突感其熱敷的大腿內側部位其痛無比,但礙于當時醫師已離開治療房間,並無任何人在旁,所以只好忍痛直到療程結束。
她指出,事后她已向醫師反映其情況,但醫師表示這是正常現象,是為了幫助其身體的血液循環。
豈料,女事主返家后,在沖涼時發現其熱敷的部位起了一個大水泡並疼痛無比。
“我便在幾日后上門向醫師質問,並要求他為此負責。”
她說,醫師沒有作任何解釋,只願為她配藥,並向她征收費用。
投訴部事主保留追究權
據了解,女事主因傷口遲遲未好,兩星期后再次上門見其醫療中心的男經理,隨后在經理陪同下,前往沙登醫院接受普通治療,過后便不了了之。
女事主,隨后便收到該醫療中心的書信,表示其疏忽應歸咎于醫師責任,與醫療中心無關。
張天賜指出,等待醫療報告出爐后,余家福及梁柏耀律師將會為女事主討回公道,該投訴部及女事主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大馬醫總總會長黃保國教授透露,該總會不知該男醫師是否為合法醫師,也表示醫師應了解病患的病史及不該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進行治療。
“因他人的特殊狀況,老人家及糖尿病患者應不鼓勵進行熱敷療程,此次案件可能歸于醫師疏忽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