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黄连振是大马唱片界的李光耀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高山:黄连振是大马唱片界的李光耀

一首《往事只能回味》及一首《小笨象触了电》,使我认识丽风机构创办人︰黄连振先生。尤雅小姐,是黄连振力捧的其中一位海外歌星。



那种排山倒海式的宣传攻势,包括把《往事只能回味》拍成电影,在新马港台上映,是本区域中文歌曲世界史无前例的,在当年掀起的轰动,简直难以想像。

这是黄连振与他台湾的制作班底,撮合的效应。接着另一首邓丽君的《小笨象触了电》,同样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掀起抢购狂潮。不同的是,这回他是与新马的制作群配合。他们是梁进荣先生和Ronnie Foo先生。

尤雅、邓丽君相继在本地奠定了很稳的基础,尤其是邓丽君,开始从大马奔向世界。



黄连振由经营Juke Box(点唱机)生意,到1963年签下国际唱片公司CBS新马代理权后,开始在新、马、港、台成立一站式的唱片机构理念。

一站式是结合录音室、印刷部、印片厂、声带加工部及制作与企划部于一体。

他洞悉本区域的唱片市场的潜在力。也同时在大中华共同圈,发觉歌唱、创作人才。除了尤雅、邓丽君他先后签了奚秀兰、尹光、杨道火(Oscar)、欧志雄、林煌坤、银石乐队、Strollers、李俊雄、丁冬、邱青云、李逸、杨小萍、上官萍及吴秀珠等,到1975年,他的丽风机构已经是一家垄断新马唱片市场的公司。

他虽然是受中文教育,却能成为一家多元化唱片机构的总裁。连他及儿女都找不出答案来。以我的看法:他是一位果敢、好学、认真、坚持、自信、洞察力强及工作狂热者(Workaholic)。

唱片Cassette畅销,产品难免被盗版,当时,大马政府还没订立版权法令;版权法令在1987年才订立,才受到政府保护。

为了杜绝盗版,他自己成立盗版执法组到全国各地取缔盗版,虽然事倍功半,却给消费者了解及分辨正版及盗版,给后来从事正版的本地唱片公司莫大帮助。

宣传坚持购买正版货

为了消灭盗版,他进一步游说其他国际公司及本地唱片公司,结合在一起,在报章宣传坚持购买正版货,组织更强大的执法组,开始全面向盗版宣战。可是同样面对很大问题,例如到警察局申请搜查令问题、贸消部的配合问题、商业法庭面对盗版商辩护律师的各种刁难。

黄连振正是一路坚持直到1987年马来西亚政府内阁通过版权法令为止,他是马来西亚唱片公会(当时叫MAPV)第一届主席。

根据大马丽风机构元老Allan Loke(当时负责业务部)透露,1971年丽风在马来西亚发行第一片杨道火音乐片,黄连振跟他足足开一个星期行销会议,当时丽风还没有成立Hup Hup(批发部)。市场要依靠Allan and Danny接触外面跑车(批发车),每3天还要向他写业务报告;店名、地址、批发及跑车式零售,都要清楚列明。旗下歌星录音,不论是大牌、小牌,他一律会亲自到录音室探班、问候。万一发现伴奏音乐有问题,他会马上进行修补,不论乐师是新加坡人、香港人或台湾人,这就是黄连振。

多年前,新加坡老友冯仲汉说,《生活报》老板周宝振是大马出版界的李光耀,那黄连振先生应该是大马唱片界的李光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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