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內跌傷可索賠 若有拍照 建議先備案
在購物廣場內跌倒受傷,欲向廣場索取賠償。
⊙朱先生說,他日前在一家購物商場內,踩到地上一灘積水滑倒骨折。
他指出,事發地點是在該購物廣場的霸市收費櫃檯附近,當時他購物付錢后,踩到該積水而跌倒在地上。
“當時我十分痛,立即去診所治療,而廣場管理層也表示會負責我的醫藥費。”
他說,他到診所照X光后,發現跌倒造成骨折,需要戴上一個裝備,固定骨折的部分。
他指出,該裝備要價為600令吉,然而廣場管理層卻不肯負責這筆費用。
“對方只說會負責我看醫生、照X光的費用及第一輪藥物費用,而上述裝備則不會付錢,要我自費。”
他指出,事發當時商場並沒有置放告示牌指路滑,他也沒有意料到地上會有一灘積水,廣場管理層應該為此事負責。
他說,他只是要對方負責他所有的醫療費用。
★林若輝律師
以事主的情況來說,他是可以向該廣場管理層索取賠償。
一般來說,公眾在購物廣場內,因為對方的疏忽而導致意外受傷,都可以向管理層索取醫療賠償。
我建議事主要先去備案,講述事情發生經過。
同時,若事主事發時有在事發地點拍照,證明有積水,都可以作為證據。
若索償數額不超過5000令吉,事主可以到小數額索償法庭,向對方索償;超過5000令吉的話,則需要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