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經理
不論是普選或補選,各候選人都會“親切”拜票,目的無他,希望選民把手中寶貴一票投給他。
不論在拜票活動、座談會或群眾大會,各黨候選人都會告訴你,一旦他中選“當官”后,一定全心全意為“您”服務,協助解決你所面對的任何問題,以及把“民”聲傳達上內閣解決。
這些“承諾”是那么的好聽,他們說起來時面無“愧色”。長久以來,不知有多少選民,將手中選票,“奉獻”給未兌現的“承諾”。
當候選人搖身變成“尊貴”議員后,最先和最大的改變是將小車換成墨鏡大車,掛上“尊貴”議員牌子,大街小巷穿梭而過,看不到路面窟窿洞,聞不到垃圾堆臭味、見不到溝渠阻塞蚊蟲滋生。
選民有事上門求助,往往要吃閉門羹。為“民”服務的“承諾”去了那裡?
從“尊貴”的議員升任為部門之“長”后,選民求見他們極難,這時更可能從媒體報導中發現到,原來“尊貴”的議員為了在黨內鞏固位子和爭取更上一層樓,沒時間“關心民瘼”。
有者為了個人“名聲”,全國巡訪求取黨基層支持,甚至展開明爭暗斗,再狠的則有公開“挖臭底”,甚至鬧上法院,這究竟是“民”服務,還是為“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