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球.數目要分明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小地球.數目要分明

Posted by小雪 (任職國際人道救援組織)



即使人在他鄉,也不會與家鄉的八卦脫節,有時甚至比身在家鄉時更“與時並進”,此乃網絡重要貢獻之一。

因當事人是朋友的朋友,此番網上罵戰,便同時出現在我的社交媒體頁面上。

事緣,海外漫畫家接受大馬出版社的訪問,並慷慨贈予手稿。其后,出版社在旗下刊物發表特稿,對漫畫家作品大加讚頌並大力推薦,另外更以漫畫家所贈手稿作封面,以增宣傳之效。



刊物正式出版前夕,出版社循慣例在社交媒體上發預告,刊物封面因而率先曝光。忠實讀者紛紛留言表示興奮期待。但隔了一陣,頁面上竟出現指責留言!原來是漫畫家所屬之海外出版社,控訴大馬出版社未經授權,便擅自採用手稿作刊物封面,屬侵權行為!

大馬方面相當自制,禮貌回應手稿得自漫畫家本人。海外出版社負責人則表示對旗下漫畫家受訪一事毫不知情,同時強調漫畫家手稿版權屬于出版社,而非漫畫家本人。

顯而易見,此事乃溝通不善之惡果。道理也似乎真的在海外出版社那一邊,他們本來大可趁著上風,控制局勢的發展,得理之余也可盡贏人心。問題在于該負責人不饒人的態度,發現問題時,並非私下去信大馬出版社要求釐清狀況,而是迫不及待在網上出言不遜、咄咄逼人。一時之間,兩方都缺下台階。而此事的“始作俑者”——漫畫家,始終不發一言。

幸而大馬出版社方面沉得住氣,就“誤會”道歉,結束雙方在虛擬空間的交鋒。然而,旁觀者們的批評正熾……大部分海內外網民認為,海外出版社內部協調不足,對外態度囂張,甚不可取。甚至有人指出,該漫畫家的作品也有抄襲之嫌。

你知道的,網上輿論可以有多麼的不留情面。贏家,也是輸家。

海外出版社方面的是非,我無意探討。倒是大馬出版社那一邊的做法,值得思考。

事實上,我們有不對的地方。經營出版社,應該清楚作者與版權持有人之別。即使假設作者同時持有版權,也應有白紙黑字寫明手稿將被刊登甚至用作封面,要作者簽署同意。一切有憑有據,紛爭無從生起。然而,我們為什麼沒有這樣做?

我想,這大概不是因為我們不懂、我們偷懶、我們心存僥倖,而是大馬人做事特有的風格——溫厚單純、公私無需太分明。

因為交情,我們覺得談錢傷感情,簽同意書更是見外。因為欣賞對方某一方面的特長,我們將對方一整個地美化,並放在神台上供奉。因為顧及他人顏面,我們寧願大事化小,息事寧人。

這雖不是最專業表現,卻令大馬民間至今依然是個充滿人情味的社會。一切運作依然建立在“包容”和“誠信”之上,非常溫馨。不過,長期以往,我們2020先進國的宏願,也許要延期到3030年才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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