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学生偷钱殴打致死 宗教师判死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疑学生偷钱殴打致死 宗教师判死刑

(亚罗士打1日讯)宗教师怀疑学生偷钱,殴打学生致死,亚罗士打高庭今日宣判被告罪名成立,面对死刑。



控状指出,被告哈尼斯(31岁)在玻州宗教学校阿尔夫坎小学任教,在2011年3月31日傍晚6时至7时,因怀疑学生赛夫沙扎尼(当时为7岁)偷钱,便吩咐该名学生过去他的宿舍。

被告在死者抵达宿舍后,先是劝说,但死者给予的答案让被告怒火中烧,进而使用塑料绳子捆绑死者,用手殴打死者头部,期间更掌掴死者及踢死者胸口。

缺氧而死



晚上9时30分,被告与死者一起入睡,岂料在凌晨约12时,被告发现死者有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因此使用驱风油擦在死者头部及胸口,但死者的身体开始发抖,身体也逐渐冰冷,被告随即让死者咬著鸡毛,以减轻死者的抽搐症状。

约凌晨1时,被告即联络另一名宗教师亚欣,他们随即将死者送入加央端姑法兹雅中央医院治疗,被告也承认殴打死者。

死者在凌晨3时被转入亚罗士打苏丹后峇喜雅中央医院治疗,死者也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并在2011年4月3日逝世,死因是缺氧至死。

被告辩护律师莫哈末沙基在庭上以被告父母年迈,身体不适为由,为被告求情,但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查基基于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下,罪成者的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原本是在刑事法典第304(误杀)条文下,被判18年,但主控官向上诉庭上诉,以刑事法典302条文替换上述条文。

此案主控官为峇迪尤查曼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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