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手机有泄题试卷照 传召3证人出庭
(江沙2日讯)上霹雳高乌淡小女教员被控智能手机存有小六检定考试泄题试卷案,今日开审,主控官传召3名证人出庭供证,陈述警方起获女被告的手机,并交到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鉴证的过程。
由于女被告乌玛(27岁)的代表律师古拉,要求主控官最迟在本月16日呈上完整文件,有充裕时间研究案情;法官佐哈里批准展延至4月10日与11日续审。
2名主控官莫哈末阿米副检察司与尤赛尼副检察司,轮流传召3名证人盘问。而答辩方律师共有3人,包括古拉、阿古斯丁安东尼及士温纳达拉。
乌玛因在智能手机存有科学考题,抵触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至少1年,最高不超过7年。
首位证人哈吉警长(27岁,布城警区查案官)供证时说,他依据上司指示,去年10月18日传召乌玛到布城警区助查,当场没收乌玛的三星ACE智能手机,并在当天交给上司依旺助理警监。
“上司隔天把手机交至布城的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鉴证,并在11月27日取回手机。”
次证人威纳斯华兰警长(32岁,布城警区查案官)供证时指出,去年
11月7日上午10时,传召女被告与另一名男子安伯苏(51)到江沙警区时,以手机拥有泄题图像罪名,当场将他俩逮捕并带上法庭。
分开拆卸手机
第3证人莫哈未基尔(23岁,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技术助理)指出,去年10月27日收到11部手机,经过拆卸,共有29样物件,包括电池、手机晶片及储存卡,并放入证据库供分析与鉴证。
他说,虽然一天内拆卸11部手机,却不会弄错,因为分开执行,虽没有在手机晶片或储存卡作记号,但是会填报表格,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