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訊)“蒙面男朝餐廳開3槍無傷亡”事件;新山南區警區主任蘇萊曼說,警方將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第39條文調查此案。
《中國報》記者今早重返事發現場,但附近鄰居似乎擔心惹禍上身,對記者的探問三緘其口。
據了解,該海鮮樓從中午3時開始營業至凌晨,平時多數是夜生活人士光顧。
另外,事件發生后,不少常到該處用餐的網民在面子書上議論紛紛。
此案于昨晚(1日)傍晚6時許,在新山美樂花園一家海鮮樓發生,當時有一輛黑玻璃載有蒙面人的轎車,突然停在海鮮樓外路口處,朝店內開了3槍便立即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