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骗消费税退款 金舖销售员监2年
(新加坡3日讯)受贿助骗消费税退款,金舖销售员罪成,被判坐牢24个月!
被告林毕温(50岁,译音)也被令缴付724元(约1882令吉)罚金,相等于他收取的贿金和酒的价值。此外,他得缴付消费税法令规定的罚金2万7000余元(约7万令吉)。
《联合早报》报导,共有6名男子,包括一名关税局人员涉案,林毕温是最后一名被治罪的被告。
被告案发时在Soon Huat Goldsmith私人有限公司工作。
被2男子收买
他被2名印度籍男子塞尔凡(46岁)和乌提拉帕蒂(28岁)收买,短短9个月内帮他们骗取2万3000余元消费税退款。
塞尔凡等人向购买金饰的人取得收据,然后交给被告,由被告把他们的资料输入电子退税服务系统里,然后发退税单给他们,让他们拿去申请退款。
被告在2013年5月到2014年1月6日期间,共收下7瓶法国廊酒,每瓶40多元(约104令吉),以及400元(约1040令吉)现金,总共724元。
被告面对9项受贿控状,以及23项协助他人骗取消费税退款,触犯消费税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