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案或納入新條文 未審先扣落實電子監控
(吉隆坡3日訊)即將在本月提呈國會下議院的新反恐法案,可能會納入允許未審先扣和落實電子監控器(EMD)條文。
消息指出,法案內一些特點和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相似,即允許罪案嫌疑犯未審先扣長達2年。
他向“馬來西亞局內人”說,至於發出限制居留令的決定則由咨詢團依據資料、報告和其他證據做決定。
“除了咨詢團,沒有人有權決定嫌犯是否可以被扣留,即使警方和內政部長也不可。
消息指出,在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下,所有證據必須由出任調查官的副檢察司經手,而電子監控器則是額外納入的特點,以監督扣留犯的行動,但他拒絕透露有關電子監控品如何戴在嫌犯身上。
另外,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旺朱乃迪證實政府會成立咨詢團,以把扣留嫌犯的權力從行政轉移到咨詢團。
他也說,由於電子監控器未有最後定案,因此未能加以評論,但一旦法案呈上國會後,他便知道詳情。
詢及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和反恐法令有何區別時,副部長說,前者是防範罪案,但後者是對付顛覆分子。
林冠英:不知情
(檳城3日訊)檳首長林冠英對即將在3月9日召開國會上,將提呈反恐法案不知情。
他說,他至今還沒收到國會給的任何的法案,也對反恐法案一事不知。
他今午出席檳州發展機構新春午宴後,受詢時說。
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於今年1月曾指出,總檢察署不排除將在3月提呈國會下議院的反恐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