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娟呈:獲撥款建校 學校須月呈工程報告

(檳城3日訊)教育部副部長拿督葉娟呈提醒,所有已獲該部撥款建校的學校,須每月提呈工程進展報告,以確保撥款不被濫用。

她坦言,部分獲得教育部撥款的學校,並沒有善用撥款來提升校舍,反而將撥款當作定期存款,沒有加以善用。

“因此,董事會一旦獲得撥款,須定時向教育部呈交工程進行的常月報告,以作為教育部審計用途。”

她今午出席青草巷修道院女中新校舍動土及推介禮后,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詢及修道院女中校長駱美嬌,致詞時提到校方已通過檳州教育局及教會學校聯合會,向教育部申請撥款80萬令吉,目前仍在等待該部的回复時,葉娟呈并沒有正面回應。

她指出,根據2015年財政預算案,中央政府每年撥50萬令吉予國內宗教學校,作為水電費津貼,而宗教學校每月可申請的津貼,已從2000令吉調高至5000令吉。

另一方面,修道院女中新校舍建委會主席曼吉高爾說,新校舍有兩層樓,主要建設包括4間教室、美術室、裁縫室、語文室、會議室辦公室、校長室、考試行政室、文件儲藏室、複印室、4間副校長室及7間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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