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案或納入新條文 未審先扣落實電子監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反恐法案或納入新條文 未審先扣落實電子監控

(吉隆坡3日訊)即將在本月提呈國會下議院的新反恐法案,可能會納入允許未審先扣和落實電子監控器(EMD)條文。



消息指出,法案內一些特點和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相似,即允許罪案嫌疑犯未審先扣長達2年。

他向“馬來西亞局內人”說,至于發出限制居留令的決定則由咨詢團依據資料、報告和其他證據做決定。

“除了咨詢團,沒有人有權決定嫌犯是否可以被扣留,即使警方和內政部長也不可。



消息指出,在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下,所有證據必須由出任調查官的副檢察司經手,而電子監控器則是額外納入的特點,以監督扣留犯的行動,但他拒絕透露有關電子監控品如何戴在嫌犯身上。

另外,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旺朱乃迪證實政府會成立咨詢團,以把扣留嫌犯的權力從行政轉移到咨詢團。

他也說,由于電子監控器未有最后定案,因此未能加以評論,但一旦法案呈上國會后,他便知道詳情。

詢及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和反恐法令有何區別時,副部長說,前者是防範罪案,但后者是對付顛覆分子。

林冠英:不知情

(檳城3日訊)檳首長林冠英對即將在3月9日召開國會上,將提呈反恐法案不知情。

他說,他至今還沒收到國會給的任何的法案,也對反恐法案一事不知。

他今午出席檳州發展機構新春午宴后,受詢時說。

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于今年1月曾指出,總檢察署不排除將在3月提呈國會下議院的反恐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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