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刑法刪除非穆斯林條文 伊黨拒向盟黨解釋

(哥打峇魯4日訊)伊斯蘭黨表明沒必要再三向民聯盟黨解釋,推行伊刑事法的決定,並指丹州議會將修改數項條文,特別是牽涉違法的非穆斯林的刑罰。

丹州副大臣拿督莫哈末阿馬說,根據1993年伊刑法法案的其中一項條文,非穆斯林可選擇是否在伊刑法下受審,然而,這項條文將在新的修正法案下刪除。

“這意味著,非穆斯林不會在伊刑法下,或在伊斯蘭法庭受審。”

莫哈末阿馬也是丹州伊刑法技術委員會主席。他今日出席丹州行政議會后,在記者會這么說。

他也炮轟部分人士,即要求州政府展延本月16日至19日的丹州議會會議,這項會議原訂討論1993年吉蘭丹伊刑法II(2015年修正)法案。

他說,他已與數名民聯最高領袖會面解釋此課題。

“我已(向民聯領袖)解釋我們要在丹州進行的工作,所以他們還要什么。我已經解釋數次,不認為還需要解釋什么。這項法案已在1993年通過,當時民聯還沒有成立……因此我們(在這個課題上)不受民聯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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