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花紅申請駁回 靈市廳改發1月獎勵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3個月花紅申請駁回 靈市廳改發1月獎勵金

報導:郭貞黎
(吉隆坡4日訊)要3個月花紅,只給1個月獎勵金!



雪州大臣阿茲敏阿里發今午文告指出,今日經過行政議會討論後,否決市政廳早前發放3個月花紅給官員的決定,不過允許市政廳,根據個別官員表現,發出最多一個月獎勵金。

他說,他們也會擬定一套更嚴謹指南,確保地方政府透明及負責任地管理財務。

他指出,地方政府必須遵守1972地方政府法令第10(9)條文,市政廳稅收增加是因為人民要獲得更好服務,因此稅收不能被視為商業利潤。



“稅收與儲備金必須妥善使用,並透過有素質的發展及高效服務回饋予民,例如做好道路保養,讓道路處在完好狀態、清潔的環境、有效地處理垃圾廢料等。”

最後一次發放

他說,地方政府也必須開拓新的服務領域,提升城市生活水準。

據《中國報》瞭解,八打靈再也代市長布亞沙今日在雪州行政會議內,解釋發3個月花紅的議案一事。

消息說,州政府每年都有發出花紅給公務員,地方政府不應該隨興再額外發出花紅。

消息指出,市政廳今次發出的是2014年的“花紅”,州政府只允許市政廳再發出這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同時州政府決定此次“表現獎勵金”是以表現為準,不是每位公務員皆可獲得。

“市議員並不會獲得有關獎勵金。”

消息說,州政府已要求市政廳成立評估小組,鑒定可獲得表現獎勵金的公務員,州財政和州代表將會加入該評估小組之中。

據了解,士拉央市議會已於1月分發獎勵金給公務員和市議員則是1000令吉。

布亞沙:依據雪政府指示

八打靈再也代市長布亞沙接受電訪時,證實八打靈再也市政廳的3個月花紅申請已被撤回的消息。

他不願針對有關三個月花紅被駁回一事做出回應,並表示將會由雪州秘書及雪州大臣發佈文告聲明。

他說,市政廳將會依據雪州政府的決定和指示,不會再召開特別會議進行討論。

“我今日只是出席會議和做出解釋,但當雪州行政會議決定時,我並不在現場,目前是由州秘書或者是雪州大臣做出相關的宣佈。”

據悉,八打靈再也市政廳是於2月27日召開特別會議時,通過派發1000令吉至最高3個月花紅給公務員。

在上述會議中總共有20位市議員出席,並有11人支持,8人反對。

市政廳總共有1409名公務員,據悉有大約90%或者1340人本來可獲得3個月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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