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改判終身監禁的大馬運毒死囚楊偉光,要求撤銷鞭刑的上訴被駁回。
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周三下午裁定,鞭刑並不違反憲法。
由大法官梅達順、上訴庭法官潘文龍和高庭法官鄭永光組成的三司,不接受有關鞭刑是種殘酷的處罰,以及有違人道和基本人權的論點。
因此,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楊偉光(26歲)針對他的鞭刑所提出的上訴。
楊偉光在新加坡有條件廢除強制性死刑后,刑罰由死刑,改為終身監禁加15下強制性鞭刑;楊偉光通過義務律師質疑鞭刑是否符合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