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专科需缴税 3情况可豁免
(吉隆坡4日讯)虽然医院医疗服务最终获豁免征收6%消费税,但非医院雇员(及没有为医院服务)的专科医生服务(outsourcing service),一律需付6%消费税。
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查里今日发表文告说,若是在以下3种情况下发出给消费人的发票(invois),将不会被征收消费税。
其一,在1998年卫生私营看顾服务法令(586法令)下注册的院方。
其二,为医院提供服务及由院方提供检验室的医生。
其三,在1998年卫生私营看顾服务法令(586法令)下,为医院提供服务及拥有诊疗所的医生。
他指出,关税局因此促请任何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豁免供应)下提供服务的人士合作,在完成上述服务后,不向消费人征收6%消费税。
“一旦任何人士违反任何消费税法令,关税局将被采取严厉对付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