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豁免其他保險徵稅

(吉隆坡5日訊)按照政府規定,除了人壽保險豁免消費稅,其他車險、屋險、水火險等雜險,包括人壽保險附加的醫藥卡及意外保險,一律需徵收消費稅。

大馬全國壽險與財務顧問協會((NAMLIFA)前總會長張晉雄碩士舉例,90年代前購買的傳統人壽保險,可豁免消費稅;但90年代后的人壽保險,尤其附加醫藥卡及意外額外保障在內的保單,各別需徵收消費稅。

張碩士向《中國報》講解說,一份人壽保險,若是附加醫藥卡或意外保險,各別保費是60令吉和30令吉,那投保人就需多繳付3令吉60仙的醫藥卡消費稅,或是附加意外保的1令吉30仙消費稅。

詢及消費稅措施會否對保險業衝擊,張晉雄說,過渡期肯定多少有影響,但他認為,人們投保,旨在獲得生活保障,需要保障的人,還是會投保。

他相信人們也會瞭解,那是政府的政策,消費者多付的,並非保險公司要多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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