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Dynamo充斥市場 貿消局起逾25萬洗衣液
(新山5日訊)假貨充斥市場,新山竟出現“山寨版”Dynamo洗衣液,遭柔州貿消局上門取締,起獲市值約25萬令吉的洗衣液產品。
有關洗衣液在避蘭東工業區斯裡旺宜1路工廠大量生產,從化學原料調配、機器消毒、過濾、洗衣液輸入4.4公斤裝的塑料桶、進行包裝、貼上標籤及進箱,並安排出貨等完整的供應鏈。
據悉,有關洗衣液無論在味道、標籤及包裝等,與“真貨”相比幾乎達到以假亂真的水準,令人防不勝防。
柔州貿消局副主任莫達今日在取締行動后指出,當局接獲Dynamo生產商P&G公司的投訴市場有假貨,貿消局今早取得庭令后,在今午1時,由10名執法官員直搗工廠。
他指出,當時,工廠內有一名30來歲的男職員在調製洗衣液的配方,執法員表明身分后,接著另一名約30歲男子從外頭步入工廠,更聲稱是職員。
他說,仿冒的洗衣液外觀與“真品”相似度高,塑料桶上所有的資料,包括出產商地址、成份、條碼、品牌字樣等,就連箱子也造“仿”不誤,企圖誤導消費者。
相似度高
莫達說,山寨版洗衣液所使用的化學原料來歷不明,嚴重的話或會導致使用者的手部皮膚潰爛。
他透露,生產商P&G公司的律師及來自新加坡的產品專家,親自前來該工廠檢測產品,證實為假貨。
據官員初步調查,該工廠運作半年,相信“山寨版”Dynamo洗衣液流出市場分銷,而真品市價約25令吉,消費者或已掉入“真價”買山寨版的陷阱。
甚至,有商家以低價購“山寨版”再以市價轉售給消費者,以謀求更高的利潤。
冒牌生產或出售坐牢罰款
凡出售或生產冒牌產品的商家,可在2011年商品說明法令第8條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個人或夥伴公司可每個仿冒產品(每桶洗衣液)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觸犯此條文的商家(有限公司)則每個仿冒產品(每桶洗衣液)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5000令吉。
1)山寨版Dynamo洗衣液4.4公斤裝的塑料桶的標籤,出現一致的條碼。
2)紙皮箱的號碼字體略顯較大,包裝字型不一樣。
3)紙皮箱的條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