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會議通告議程合法性 高庭展至20日裁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特別會議通告議程合法性 高庭展至20日裁決

(吉隆坡5日訊)高庭今日擇定3月20日,裁決董總秘書長傅振荃發出的召開董總中委會特別會議的通告內,所列的兩項議程是否合法。



董總主席葉新田博士代表律師詹德拉在庭外向媒體說,高庭法官華茲爾阿南邁丁今日在內庭接見雙方代表律師后,基于需要時間研究和閱讀雙方提呈的宣誓書,因此展延裁決。

詢及雙方何時提呈宣誓書于法庭,詹德拉回應,有關宣誓書近期才提呈並已陳詞。

“法庭在今年1月20日諭令申請人和答辯人在開審之前,必須各自入稟宣誓書,並擇定今日聆審傅振荃發出通告提及的2項議程是否合法,但由于我們才提呈宣誓書及陳詞,所以法官認為需要時間研究,才決定展延至20日下判。”



兩方人馬沒交流

較早前,以傅振荃為首的18名改革派一大清早出現在法庭食堂內享用早餐,雖然葉新田與董總署理主席鄒壽漢當時也在法庭食堂內,但兩方人馬各坐一旁,沒交流。

今早僅有11名改革派成員出庭;而當權派葉新田和鄒壽漢的支持者,則有董總副主席盧宇廷、董聯會森州主席蘇祖池、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丹斯里彭茂燊、馬來西亞愛護華教聯合總會長許炳正及柔佛愛護華教聯合會副總務林智興等人出席。

葉新田于1月15日通過律師向法庭申請禁令,以禁止傅振荃召開董總中央委員會特別會議,並將以傅振荃為首的18名改革派,列為第一至第18名答辯人。

傅振荃是在1月6日發出的1月20日召開董總中央委員會特別會議通知書,會議內容包括討論及通過解散第2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及重新復選第29屆中央常務委員職務。

法律途徑最佳解決方式

葉新田指出,雖然當權派有意要庭外和解,但由于改革派拒絕和解,因此只能通過法律程序尋求最佳的解決方式。

“為了要根據董總的章程,我們才依法,也因為有人不遵守章程,所以才交給法庭,既然已交給法庭,因此我們只好耐心等待判決。”

他在法庭大廳接受記者訪問時說,他並沒有為3月20日裁決當天作出任何后路,而鄒壽漢則以“坦然面對”看待整個案件。

詢及董總行政作業與2015年財政規劃遲遲未進行開會討論一事,葉新田回應:“不拖都已經拖了,如果要解決的話(董總內部糾紛)早在去年就應該解決。”

此外,鄒壽漢指出,董總行政作業一路來都有完善的操作系統,故不會受到案件的影響,在法庭有裁決前,一切維持原狀。

他說,即使是未來的活動預算,若是常年活動也不會受到影響,因一旦要舉辦新的活動,根據董總章程,主席有一定的權限給予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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