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同学收“保护费” 3中学生认罪
(巴生6日讯)上月勒索同学收“保护费”的3名中学生,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俯首认罪,推事择定4月16日宣布刑罚。
推事诺阿丝玛指出,她希望在宣布刑罚前,先看看这3名年龄介于14岁及15岁被告过往的道德评估报告,但她允许这3名被告各以1500令吉与1名担保人保外。
控状指这3名被告在今年2月23日,早上8于就读的学校内勒索1名同学,并向后者索取4350令吉的保护费,否则将会对其不利,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85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将面临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鞭打,或其中两项。
此案主控官罗珊娜副检察司较早前向推事建议,3名被告各以2000令吉保释,但被告们的担保人,即父亲、叔叔及母亲皆说他们收入微薄,并还有其他孩子要养育为由,希望推事降低保释金。
这3名学生今日穿校服一早到法庭等候面控,其监护人在身旁陪伴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