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傷8歲孩子 保安員監4月

(吉隆坡6日訊)因踢傷8歲孩子,36歲保安員今天被推事庭判處監禁4月。

推事茱萊尼阿都拉薩,是在被告哈斯魯阿茲哈當庭認罪後,判處他上述罪刑,並諭令他在被逮捕的1月14日起,開始服刑。

被告被控在去年12月3日晚上7時19分,于旺沙瑪朱一間公寓中,踢傷欲祈禱的孩子。

哈斯魯阿茲哈因此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法令,罪成將被判監禁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為納芝娃碧絲達曼副檢察司,被告沒有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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